第十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八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2月16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北京市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八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在北京市成功举办,在七省(区市)设分会场,线上线下共约1.3万人参加论坛。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孙军民致辞,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一级巡视员肖育斌宣读表彰决定。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郭旭升主持论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作题为“区域发展的经济法问题”主旨报告。七省(区市)14位获奖论文作者代表作论坛交流发言,7位法学专家作点评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作论坛综述。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主持内蒙古分会场研讨交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法律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余卫钊、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李文志作交流发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客座教授、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务导师孙玺进行学术点评。
本届论坛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为主题,我区共有6篇论文和3个单位获奖,其中: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法官奇力格撰写的论文荣获一等奖;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吴艳玲、屈佳宁、马杜兰联合撰写的论文荣获二等奖;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法律与政策研究室主任、二级检察官余卫钊与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马艳丽共同撰写的论文,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宋志学撰写的论文,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峰撰写的论文,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学生李佳乐撰写的论文荣获三等奖。通辽市法学会、鄂尔多斯市法学会、呼伦贝尔市法学会荣获优秀组织奖单位。
“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已连续举办十七届。论坛聚焦环渤海区域发展进行研究,形成了一大批重要研究成果,提出了许多重要对策建议,为七省(区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庞辉,乌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崔景英在盟市分会场参加论坛。全区12个盟市及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法学会系统、政法单位、专家学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共计200余人参加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