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关于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通告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恢复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恢复我市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2月23日18时前,全面撤销市域范围内所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县乡村道设置的体温检测点,确保道路畅通、有序、安全。
二、从即日起,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73—2999756;市公安局(应急运输保障服务24小时服务电话):0473—3150908;市交通运输局:0473—2051586,及时受理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各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因地制宜,严格落实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社会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